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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68一盘散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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向帕尔马城推进。

帝国的疆域内,一道道命令正加急传递——战场上残存的正规军、守卫城镇的驻军,甚至连南提比亚斯的地方部队,都被勒令放弃阵地,星夜驰援伦萨。

所有人都明白,伦萨战役将是这场赞赞独立战争的终局。帝国会不会在这场战役后彻底崩溃?现在还没人能说清。

毕竟,那些诸侯国抱团取暖了这么多年,未必愿意轻易散伙。但有一点毋庸置疑——这场战役之后,大陆的权力版图,必将天翻地覆。

与此同时,帕克城外的武器测试场里,路德维希正站在靶场中央,指尖摩挲着手里那支造型奇特的步枪。

枪身泛着冷硬的金属光泽,零件的接缝处严丝合缝,透着工匠的心血。这是他钻研了无数个日夜的成果。得益于汞富里曼酸盐等化学技术的突破,还有雷管的发明,这个困扰了他许久的设计终于成型。

“施密特针枪……”他低声念着这把枪的代号,眼中闪烁着兴奋的光芒。

之所以叫这个名字,是因为这把单发栓动步枪的击发原理独树一帜——一根细长的钢针会穿透纸质弹药筒的末端,精准撞击里面的雷管。

只需轻轻扣动扳机,雷管引爆,就能点燃筒内的火药,推着子弹呼啸而出,飞向远处的靶心。

该步枪配备一根85.7厘米长的枪管,枪管表面泛着冷硬的金属光泽,内部螺旋状的多边形膛线细密规整,像一圈圈咬合的钢牙,既能减少弹头飞行时的摩擦,又能赋予其稳定的旋转力道。

它发射的铅合金弹头沉甸甸的,弹头顶端呈圆润的弧形,尾部却刻着细小的凹槽,落地时能激起更醒目的烟尘。

这把枪的瞄准具是梯形机械瞄具,标尺上清晰地刻着100米到1600米的刻度,阳光照在刻度上,反光刺眼。

不过说实话,这1600米的最大射程还是显得有些乐观——毕竟战场上的风、湿度,哪一样都能轻易打乱子弹的轨迹。

与亚历山大前代的针式步枪相比,这把枪在制造时显然更注重耐用性和可靠性:加固的闭锁系统像咬合的铁钳,即使在泥泞或沙尘中也能稳稳卡合;

针式瞄具设计成可拆卸的模块,万一损坏,只需从枪机后部拧下固定螺丝,就能轻松更换,省去了拆整枪的麻烦。

总体而言,它的外观与亚历山大前世的毛瑟M1871型颇为相似,枪身线条利落,没有多余的装饰,只在枪托底部刻着一行细小的生产编号。

路德维希还为它设计了一种新型刀片式刺刀,刺刀根部有旋转卡扣,能牢牢卡在枪管下方,刀身狭长,刃口泛着寒光,与亚历山大前世的M1871/84型刺刀如出一辙。

不过,毛瑟M1871与这把施密特针刺步枪之间有个显著区别:它并非中心发火武器,而是依靠枪栓上的细针撞击雷管的针刺枪。

路德维希从腰间的弹药袋里取出一卷油纸包裹的子弹,手指熟练地剥开油纸,露出里面裹着铅弹的纸质弹壳。

他将子弹稳稳推入枪膛,“咔哒”一声关上枪栓,闭锁系统瞬间咬合,发出沉闷的金属碰撞声。

他举起枪,枪身稳稳架在肩头,梯形瞄具的缺口与准星对齐百米外的靶心。

手指扣动扳机的瞬间,枪栓上的针头猛地弹出,精准刺穿纸质弹壳后部,“啪”的一声撞响雷管。

火药瞬间点燃,枪身剧烈后坐,带着路德维希的肩膀微微一颤,铅合金弹丸呼啸而出,拖着细微的烟尘射向目标。

射击完毕,他迅速将枪机向后拉,用过的纸弹壳随着枪机运动“哐当”一声被抛射出枪膛,落在地上滚出几圈。

紧接着,他又取出一发子弹装入弹膛,动作连贯流畅,一分钟内连续扣动12次扳机,枪声在测试场此起彼伏,震得空气都在发颤。

驻军们围在旁边,看着那枚枚子弹精准地落在靶区附近,忍不住交头接耳:

“这射速也太快了!比咱们手里的老枪快一倍都不止!”

“就是不知道远了还行不行……”

他们脸上写满赞叹,眼神里却藏着一丝疑虑——毕竟路德维希的子弹虽快,却有三发都偏出了靶心。

就在这时,一名男子拄着拐杖朝路德维希走来。他穿着猎兵部队的野灰制服,制服布料光滑紧实,没有大多数部队制服上那些花哨的穗带和徽章,只在袖口缝着一道低调的灰线。

他的左腿不太自然地弯曲着,显然是在战斗中受了伤,此刻正一瘸一拐地走近,目光紧紧盯着那把步枪,眼神里透着军人特有的锐利。

这年轻士兵本是和驻军朋友来测试场散心,恰好撞见路德维希试射。

他看着那把枪连续击发的节奏,忍不住惊叹出声,可看到子弹频频脱靶,又微微皱起了眉。

作为神枪手,他一眼就看出问题——不是枪的毛病,是持枪者缺乏稳定的射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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